Bruce Gilden是一位攝影師,出生於1946年的布魯克林。Bruce Gilden在紐約的布魯克林長大,小時候從家裡2樓的窗戶往外看,就開始被街上的千奇百態所吸引。出Bruce Gilden絕對是你最不願意在街上遇到的那種攝影師,這位六十有餘的大叔滿口髒話,像拳手一樣工作,用口水擦鏡頭,對拒絕其鏡頭閃光的人惡語相向。 他被稱為 “archetypal street photographer”,以彪悍的拍攝習慣聞名,這種彪悍也為他的攝影作品灌入了一種極強的精神力量,來源於絕不旁觀,肉搏生活,把街頭生存哲學帶進藝術。在Bruce Gilden看來,一切人與物的影像都是他神聖不可侵犯的私人財產,一定要殘酷地“奪”回來,即便與被拍攝者乾上一架也在所不惜。
Bruce Gilden喜歡黑白,它能最好表達我看到的東西。Bruce Gilden一般喜歡在紐約曼哈頓的西面馬路上行走,也不知道為什麼,但那裡讓Bruce Gilden覺得很舒服。Bruce Gilden一般走得較快,但每當我走到61街左右就會放緩腳步。Bruce Gilden總是離我拍攝的人物很近,以至於很多人以為Bruce Gilden在拍他們身後的東西而回頭看。拍得如此近,是為了讓觀眾感覺自己都是畫面中的一部分。Bruce Gilden大量使用閃光燈,閃光可以突出表現我對這個城市的感覺,比如城市裡的急躁,壓力和活力。從Bruce Gilden的圖片裡,觀眾可以看到現在很多人在街上走都很迷茫,都在想這個想那個,一個個都很迷失。從Bruce Gilden的圖片裡,你可以聞到馬路的味道,這樣的圖片就是街拍了。你感覺自己就在旁邊。
在過去的27年裡,這個大胡子布魯克林人一直用他帶有暴力色彩的閃光燈和迅雷不及掩耳的快門按速橫行紐約。盡管人們對這種風格彪悍的攝影方式褒貶不一,卻無法否認他對於拍攝理念的忠實貫徹。從天而降的鏡頭將戲劇化的人格帶入這個現實世界,每一次快門閉合都仿佛是一場布魯斯-吉爾登式的黑色幽默劇。Bruce Gilden尋找能吸引自己的人,不是普通的人。Bruce Gilden感覺自己拍攝的人就好像是朋友一樣,雖然並不認識,但被他們所吸引,不需要假裝。Bruce Gilden沒有職業道德,可這個年代誰有?省省吧,絕大多數Bruce Gilden認識的記者們都自以為是。他們去所謂的危險現場。Bruce Gilden覺得馬路上更危險,被攻擊好多次了。雖然去戰場可能會丟了性命,但那裡沒有人在乎你拍他們。可是這裡街上每個人都在乎。這裡就是戰場。Bruce Gilden 1981年開始就在曼哈頓拍攝了,這裡改變了很多。現在大家都差不多,穿一樣的衣服,都長得差不多。以前的42街是一個瘋狂的地方,現在成了迪斯尼樂園。Bruce Gilden沒有改變,可這個地方改變了。
www.brucegilden.com - 656 - Bruce Gilden